事业单位:现有参保的市级机关、市财政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和非市财政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及现有参保的省属驻盐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全体工作人员。
农村居民: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
(1)招(录)用手续;
(2)人事介绍信;
(3)工资审批手续;
(4)原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证明;
(5)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农村居民:个人初次投保时,投保人要携带身份证;单位初次投保时,需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参保人员花名册;续保时,需携带保险证。
事业单位:
1、申报:已参保养老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中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条件的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向经办机构填报人员参保申报表;
2、审核:经办机构收到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后,经业务人员审核后,报业务科长审批。
农村居民:直接到县(市、区)农保处、中心和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
盐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文港北路18
电话:(0515)88200822
盐城市亭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黄海东路8
电话:(0515)88243729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